数字化的“两化”形态关系
从数字化的定义:数字形态化和数字资本化,可知数字化实践的内容也基于此。
数字形态化
一方面发展“物”的业务数字形态化,让“物”数字可测量、可管控、可自主生产等。与此同时,在这个“化”的过程中,市场因素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,没有市场和资本的介入,数字化就难以为继,“物”的数字技术也将难以为继。因此,数字资本化,即是数字市场化参与。在数字经济时代,在数字经济概念内核中,数字化更多的是从市场经济角度强调的数字化,即数字资本化。所以另一方面,数字化是数字经济活动中的数字资本化的发展。
数字形态化,主要专注于数字技术层面或角度,是数字化的物理和实现基础。在实践中,表现为数字技术的研发、生产组织或企业,各行各业的“物”的数字形态化改造、升级解决方案和技术。比如从事数字形态化基础构建的芯片、存储、传输、通信、定位、感知类等可通用数字形态技术研发、生产的组织。它们主要是“物”的可数字测量性方面的数字形态化技术实现。像华为、比亚迪等更多的属于此类。
数字资本化
数字资本化,则主要专注于数字市场、数字经济层面或数字化解决方案集成服务方面,它更多的是从市场参与角度来实践。比如市场模式、市场规则、市场服务、市场权属、交易、流通、监管等等方面,是一种关注于市场,参与竞争、分配的数字化发展。像为各行各业提供数字形态化解决方案的集成服务商,数字化形态产品的交易、应用、平台运营或数字经济行为等。
二者的关系
在市场经济中,数字形态化和数字资本化在一定程度上是相辅相成、相互促进的,并不是一个非此即彼的孤立存在。任何一个组织或企业的数字化过程,必然同时包含着数字形态化和数字资本化两种相互交织的形态。这是市场法则所决定的,否则,很难在市场中生存下来。同时,二者不是并重的。在数字经济中,二者的主次是以参与市场的主要切入点为依据。有的组织或企业是以数字形态化为主,比如华为。有的是以数字资本化为主,比如市场上的那些数字化集成服务商,诸如阿里,京东等。二者不是非此即彼的存在,且是有主次的存在。